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现阶段配合湖南省中小企业续贷受理中心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6日       来源:湖南银保监局      阅读:139次

各政策性银行省分行,各大型银行省分行,各股份制银行长沙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及长沙分行,三湘银行,省信用联社,省局直管的农村中小银行机构:
    目前,我局正配合省政府相关部门推进建设“湖南省中小企业续贷受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续贷中心”),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保留原有的小微企业续贷申请方式不变的前提下,集中受理全省小微企业申请的续贷业务。现将配合省续贷中心做好小微企业续贷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续贷中心功能定位。目前省续贷中心的主要功能包括:运用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实行线上线下受理小微企业续贷申请;银行省级管理机构(含省信用联社和总行在省会的银行机构)集中接受全省小微企业续贷申请;统筹安排银行入驻省续贷中心,接受并及时向承办银行发送小微企业的续贷申请资料;跟踪监测续贷业务办理流程,定期通报续贷业务工作情况等。其工作流程是:接受企业续贷申请资料→转交银行预审→跟踪承办银行续贷工作→银行、企业录入续贷业务办结的信息和数据。
   二、银行入驻省续贷中心。银行业金融机构选派一名具有实际小徽企业贷款业务审核处理经验的专人入驻续贷中心集中办公,保障续贷业务正常运行。第一批实地入驻的10家银行机构名单(见附件1)。各入驻银行应明确工作牵头部门、部门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完善健全内部管理规则,落实相关工作职责,并负责安排和指导入驻人员工作。入驻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管理法规规定和省续贷中心工作管理制度,按要求认真做好续贷受理工作。
   三、简化续贷申请资料。省续贷中心受理的续贷申请资料,本着务实简便的原则,严格控制资料种类,鉴于续贷审查的需要,原则上不得超过14项(见附件2),不得要求申请企业提供额外资料,但可少于14项申请资料。其中:第1-9项为企业申请时必须提交,若第10-14项申请资料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预审时企业可出具书面承诺书,但正式办理续贷业务手续时,应按银行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四、明确续贷业务办理时限。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辟绿色审批通道,不断提高续贷审批效率承办银行原则上应在小微企业提交续贷申请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续贷授信预审,在原有贷款到期之前办结续贷业务手续,发放贷款。银行在续贷业务办结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续贷办结信息发送省续贷中心。
   五、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尽快明确续贷业务牵头部门,确定各层级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落实岗位工作责任,确保省续贷中心顺利开业,并填报《湖南银保监局辖内各银行机构续贷业务工作联系表》(附件3),于2020年3月13日下班前通过我局内网电子邮件系统发送至普惠金融处一科邮箱( phjr-1k@hn. cbrc. cn)。
    联系人:李建军、张凌芳
    联系电话:0731-82830988/82830639

    附件:1、第一 批实地入驻的10家银行机构名单

           2、小微企业续贷业务申请资料清单

           3、湖南银保监局辖内各银行机构续贷业务工作联系表


湖南银保监局

2020年3月11日

发布平台: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

附件1:第一批实地入驻的10家银行机构名单附件2:小微企业续贷业务申请资料清单